2012年实验室从事有害健康工种人员营养保健费即将发放,请各单位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填写《申报表》,表格需主管院长审核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保健费的发放由人事处审核后,直接打入下月工资当中。
请各单位将《申报表》于12月26日前交实验室管理科。
http://www.qust.edu.cn/images/files/20121218104843766.doc
上一条:青岛科技大学民族乐团新年民族音乐会
下一条:关于领取工行信用卡的通知
【关闭】
崂山校区 - 山东省青岛市松岭路99号 四方校区 - 山东省青岛市郑州路53号 中德国际合作区(中德校区) - 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团结路3698号 高密校区 - 山东省高密市杏坛西街1号 济南校区 -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0号
©2015 青岛科技大学 管理员邮箱:master@qust.edu.cn
鲁ICP备05001948号-1 鲁公网安备 370212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