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徽是学院办学理念和精神风貌的体现,是学院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迎接即将到来的五周年院庆,提升学院文化内涵,形成良好的院风、学风、教风,树立学院品牌形象,青岛科技大学传播与动漫学院决定开展院徽征集活动,竭诚欢迎全校广大师生及社会各界人士贡献睿智。
一、设计要求
1、设计作品应鲜明生动,蕴含深刻,精美简洁,形神统一,色调和谐,标识突出,具有时代特征和艺术感染力,富有象征意义。
2、设计作品要求主题鲜明,能体现传播学院特色;设计包含与传播学院有关的元素,包括中文(青岛科技大学传播与动漫学院),英文(Communication and Cartoon Institute),以及其他。(本院相关信息可点击:http://cb.qust.edu.cn)
3、设计作品应具有一定的视觉冲击力,便于制作和传播,易于在公共场合、校园建筑等场所展示、悬挂以及在纪念品、印刷品上使用。
二、投稿要求
1. 投稿者须提供电子稿一份或纸质色彩稿一份,附5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注明标准图形、标准字、标准色所代表的含义,阐述作品的设计理念。
2. 投稿请写清作者姓名、单位及电话等联系方式。
3. 作者需使用电脑软件作图,保留高精度的.tif .ai或.psd格式的原图;作品如被采用,作者应根据征稿要求完成最终设计并提供原图。
4. 电子稿请投寄:ayaya0sky@163.com,并请注明院徽征集。
5. 纸质色彩稿(A4纸打印)请交至传播学院(崂山校区艺术楼214办公室),所有方案均不退稿,请自留备份;
三、征集时间
1、即日起至2011年6月10日 (以邮戳或发送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2. 公布获奖时间:6月中旬 (暂定)
四、其他事宜:评选和奖励办法
1、最终评选将于活动截稿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评审。秉承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评选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若干名,并颁发获奖证书。
2、青岛科技大学传播与动漫学院对本次征集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传播与动漫学院
201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