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23号)和《2011年山东省选拔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公告》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意义
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2006年以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省委组织部、教育厅、财政厅、农业厅、卫生厅、省扶贫办、团省委等有关部门,每年选拔部分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取得显著成效。实践证明,组织实施好“三支一扶”计划,有利于发挥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政策导向,有利于加强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利于培养一支心向基层、服务基层、扎根基层的青年人才队伍。今后一个时期,围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做好“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学院、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继续做好“三支一扶”工作的重要意义,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这项工作的新任务、新特点、新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三支一扶”工作深入开展。
二、宣传动员
各学院、部根据本文件精神对“三支一扶”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年级会、班会、网络、宣传橱窗等形式向毕业生广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相关政策和重要意义,确保毕业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涌跃报名。
学校成立“三支一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人:张壮、葛夫国、张娉婷,联系电话:88956956。各学院、部也要成立“三支一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工办,毕业生辅导员作为联系人。
三、组织招募
(一)招募范围
招募范围为省内普通高校应届及择业派遣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应届及择业派遣期内未就业的山东生源毕业生,招募数
量为2192人,原则上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在专业上以农村急需的农业、林业、水利、医学、师范、经济类为重点,已签定就业协议的不能报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继续坚持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优先安排高学历毕业生、优先安排回生源地的毕业生的原则。
(二)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要求和专业知识;
3、自愿赴农村基层服务,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适应农村基层工作环境;
5、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工作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部署,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本市大学生报名资格审查等具体招募工作,我校各学院、部负责组织本学院、部的毕业生报名工作。具体报名时间为2011年5月23日-5月27日。
2011届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入“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专区”,经注册为“信息网”正式用户后(已注册的仍使用原帐号)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后,需向报考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报送“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身份证和就业推荐表原件或传真件,进行考试确认。各市在6月2日前完成确认。
四、考试考核和确定人选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考点设在各设区市,具体考务工作由各市负责。考试时间为2011年6月11日下午2:00-4:30。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笔试成绩在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站公布。
面试和考核由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负责,按计划设定一定比例,以县(市、区)为单位按岗位分类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名单。
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经考试考核确定招募初选名单,并按照省“三支一扶”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医院,组织入选学生进行体检。体检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12号)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确保体检质量。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大学生,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填写《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并于6月底进行公示。
五、服务期间生活待遇
“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发放一定的工作生活补贴并参加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按月发放。
六、服务期满相关政策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
(一)报考公务员相关政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公务员,既可报考定向考录的职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二)报考各级事业单位有关政策。为鼓励服务期满大学生留在基层就业,将采取拿出一定比例定向招聘的办法,切实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就业结合起来。在实施定向招聘之前,2010年前招募的大学生仍享受原有优惠政策。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即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三)其他具体优惠政策参照《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23号)文件执行。
已考取“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必须严格执行“三支一扶”有关规定,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要提出申请,经省、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外,一律不准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
本次招募的招考职位及相关信息,详见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bys.edu.cn/art/2011/5/18/art_21_48309.html)。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学生工作处
201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