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清明节放假通知”,结合实际教学进度,现将清明节放假期间教学事宜通知如下:
1、4月5日(清明节)所有教学环节停;4月3日(周日)所有教学环节正常进行。
2、4月2日(周六)正常上班,执行4月4日(周一)的教学安排。
3、4月5日(清明节)、4月2日(周六)所停教学环节,请与教务科联系补课或顺延。
请及时通知老师与学生。
教务处
2011年3月28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观摩教学效果优秀奖获得者课堂教学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11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及青年教师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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