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现将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予以转发,请各党总支认真参照执行、严格把关,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党委组织部
2010年9月29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核
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党委组织部:
为了进一步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新生党员要在报到后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各高校要指派专人统一负责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档案材料的接收、登记、保管工作。
二、新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须持有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对组织关系介绍信不符合规定或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材料缺少者,学校暂不接收,待符合要求后再予以转接。
三、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有关规定,对新生党员的档案材料和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认真审查。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接转组织关系,及时将学生党员编入相应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四、新生党员档案审查不合格的,学校党委组织部要向学校党委写出专门报告,经党委研究可不予承认其党员资格,并视情节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对有严重违纪现象的应及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
五、档案审查内容
1、审查发展党员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属异地培养发展;发展单位是否具有吸收预备党员资格;培养期、发展时间、入党人年龄是否符合《党章》规定等。
2、审查档案材料是否真实。认真核查材料的时间、内容、字迹等,查验有关证件是否与材料相符,有无涂改及造假现象。
3、审查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党员档案材料一般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材料、团组织推荐意见、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训情况、思想汇报等。以上材料不全的档案,应及时与原单位取得联系,予以补充说明。
做好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和档案材料审核工作,事关高校党员队伍建设,事关学生党建工作的开展。高校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党委组织部应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每年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于10月底报告省委高校工委组织统战处。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组织统战处
201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