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
【有组织科研】体育学院与山东文旅青岛...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09年寒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意见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  终审: 点击:[] 日期:2010年01月19日

2009年寒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意见

2010111 日)

 

各学院、部、处,校直各单位:

2010年寒假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以及青岛市高校工委关于切实做好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确保寒假、春节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

认真做好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事关学校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事关学校人员和资产安全,各级、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提高对关心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性的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教育,确保寒假、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各级领导要本着“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的原则,认真做好寒假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

二、深入开展安全防火大检查,切实抓好校园安全防火工作

各部门、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防火工作,认真接受以往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的教训,深刻认识“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意义,提高防火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放假前,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工作,对办公室、生产(实验)场所、机房、学生宿舍、食堂、仓库等全面进行检查,对前期安全检查通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彻底整改,做到“不留空档、不留死角”,要特别严查大功率电器的使用,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烧水壶、电热杯、电吹风、电热梳等电器,以及质量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充电器和插座;禁止在学生宿舍内吸烟、使用明火、饮酒和做饭等;及时清理学生宿舍内留置的废弃物,消除火灾的隐患。假期里,要扎实防范大雾、大雨、冰冻等天气灾害引发的各类安全隐患,认真做好水电气暖车辆的安全管理,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巡视和维护,确保设施安全运行,以及做好封门等安全事项,切实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三、强化安全生产(实验)制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实验)责任制

各部门领导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生产(实验)当作“人命关天的大事”来抓。部门领导要掌握本部门假期里继续工作的情况,安排好值班人员,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职责,并承担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好安全措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四、加强校园治安管理,做好防盗措施

各单位要健全各项安全制度与防范措施,抓好治安防范。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要害部位、重点部位、各类贵重物品和仪器、现金和支票的安全管理和假期期间的值班看护;严格假期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各用工部门要加强外来人员和用工的管理,要做到底数清、去向明;使用技防部门要正确布防,确保“技防”有效工作。任何部门不得将校舍和场地对外租借用于从事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不得将校园场地开放用于停放社会车辆。

公安处要加强校园治安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安全隐患和治安事件,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各联动部门沟通,维护好校园正常教学秩序,做好接报警处置,加强技防力量。

五、加强安全教育,确保安全

放假前,要教育师生注意离校回家和返校途中的交通安全,注意节假日期间参加旅游、冰上活动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要教育师生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防范非法传销陷井等;在发生危险自我救护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社会救助体系如110报警、就近治安亭或单位保安室等寻求帮助,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要教育学生防止被抢、被盗、被骗等案件的发生。各单位集体组织出游的部门,要按学校规定将出游计划报送校办,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若出现人员伤亡等意外事件,要及时报告学校,做好妥善处置。

六、加强护校、值班和情况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假期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学校设总值班室负责全面处理和协调假期期间的有关事宜;公安处负责假期里的校园治安安全工作,处理各类案件、事件,督促检查护校值班值勤情况,承担学校的消防和技防报警的执勤工作;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落实好护校值班和部门值班看护工作,值班人员要加强巡视,杜绝空岗和非正式职工带班现象的发生,按照学校规定,按时开启宿舍和食堂,认真做好供暖、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重点部位值班的看护;学校护校值班要增强爱校责任心,履行护校值班的职责,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校总值班室和公安处报告。

各部门的寒假值班表、安全自查情况及整改措施报告、留校学生情况、假期里继续工作或使用等情况,请于2009121 日前报校办和公安处。公安处信箱:zhaofeng@qust.edu.cn

校值班电话: 崂山校区 88956333 四方校区 84022722

公安处报警电话: 崂山校区 88959110 四方校区 84022110

七、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假期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假期的安全工作,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责任制不落实而发生生产(实验)事故、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要按学校《关于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上一条:寒假温馨提示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关闭

0
新闻链接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科大要闻
综合新闻
焦点图志

友情链接

崂山校区 - 山东省青岛市松岭路99号   四方校区 - 山东省青岛市郑州路53号   中德国际合作区(中德校区) - 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团结路3698号 高密校区 - 山东省高密市杏坛西街1号   济南校区 -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0号

©2015 青岛科技大学    管理员邮箱:master@qust.edu.cn

鲁ICP备05001948号-1   鲁公网安备 370212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