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1月6日“出售两教师原有住房的通知”要求,现有9名教师报名购买。现将大体排序公布如下:
1、化学院 罗世忠 副教授;
2、信息学院 王传旭 副教授;
3、化工学院 钟立梅 副教授;
4、机电学院 张晓光 副教授;
5、环境学院 焦传梅 副教授;
6、化工学院 刘杰 副教授;
7、材料学院 刘欣 博士;
8、中德学院 李春家 讲师(正科);
9、高分子学院 李枫 副科。
决定购买的职工,在11月28日下午4:30前将30万元予购房款交到或转账到学校计财处。最后按缴齐款职工的排序购买。
后勤管理处房改办
200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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