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金湖路普通商品房的职工,请于2008年12月1日-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持缴款收据到崂山校区图书馆楼4008会议室签订购房合同。
已确定用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缓交房款的,要与学校签订欠款单;需要贷款的职工要准备好个人贷款资料(本校职工的收入证明由学校统一出具)。
请购房职工按要求及时办理,12月1日办理3号楼8层(含)以上的住户和1、2号楼3层(含)以下住户,12月2日办理剩余的住户。
望各部门及时通知到相关人员。
金湖置业办公室
计财处
房改办
200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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