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徽是学院办学理念和精神风貌的体现,是学院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院精神的载体,也是体现学院特色、凝聚人心,激励师生开拓创新、勇于攀登的精神旗帜。为提升学院文化内涵,形成良好的院风、学风、教风,树立学院品牌形象,青岛科技大学自动化与电子工程学院决定开展院徽征集活动,竭诚欢迎全校广大师生及社会各界人士贡献睿智。
一、设计要求
1、设计作品应鲜明生动,蕴含深刻,精美简洁,形神统一,色调和谐,标识突出,具有时代特征和艺术感染力,富有象征意义。
2、设计作品要求主题鲜明,能体现自动化、电气电子学科特色;设计包含与自动化与电子工程学院有关的元素,包括中文(青岛科技大学自动化与电子工程学院),英文(Colledge of Automation and Electronic Engineering),以及其他。(本院相关信息可点击:http://zdh.qust.edu.cn)
3、设计作品应具有一定的视觉冲击力,便于制作和传播,易于在公共场合、校园建筑等场所展示、悬挂以及在纪念品、印刷品上使用。
二、投稿要求
1. 投稿者须提供电子稿一份或纸质色彩稿一份,附5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注明标准图形、标准字、标准色所代表的含义,阐述作品的设计理念。
2. 投稿请写清作者姓名、单位及电话等联系方式。
3. 作者需使用电脑软件作图,保留高精度的.tif .ai或.psd格式的原图;作品如被采用,作者应根据征稿要求完成最终设计并提供原图。
4. 电子稿请通过Email发送一次存储量在1M以内的电子文件,文件格式统一设置为jpeg格式,Email投寄地址:zpliu @qust.edu.cn;(注明院徽征集)
5. 纸质色彩稿(A4纸打印)请交至自动化与电子工程学院(四方校区2号实验楼313室),所有方案均不退稿,自留备份;
6. 外地纸质色彩稿可邮寄至青岛科技大学自动化与电子工程学院76号信箱院徽征集组收(邮编266042),联系电话:0532—84022687,联系人:刘老师。
三、 征集时间
1、即日起至2008年10月7日 (以邮戳或发送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2. 征集的作品将在10月中旬进行公开展示并进行评选
3. 公布获奖时间:10月下旬 (暂定)
四、评选和奖励办法
1、评选机构:由自动化学院组成院徽评选委员会
2、评选办法:截稿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评审。秉承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评选出一等奖一名,奖励奖金1000元;二等奖二名,奖励奖金100元;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及纪念品。
五、知识产权及版权声明
1、主办方充分尊重设计人(自然人/单位/设计团队)的设计方案,凡获奖方案均由自动化与电子工程学院颁发荣誉证书。设计人投稿后,则视为同意主办方拥有对设计方案宣传、展览及推荐实施和选用等形式的权力,其知识产权归属自动化与电子工程学院所有。
2、设计人必须是设计方案的原创作者,并依法享有著作权。设计人保证提交的设计方案为首次发表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主办方造成的损失由设计人承担。
3、凡参加本次自动化与电子工程学院院徽设计投稿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
4、青岛科技大学自动化与电子工程学院对本次征集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