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购北九水路商品房职工:
根据购房职工的实际困难,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发放钥匙时,按原价购买的职工须支付50%的房款;按公开出售价购买的职工须支付90%的房款。相应的财务成本届时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核算。
现通知已选购北九水路商品房的职工,在 2008年7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10—4:20,按原价购买的职工在前期已交18万元房款的基础上,再补交房款至房款总额的50%;按公开价购买的职工在前期已交20万元房款的基础上,再补交房款至房款总额的90% (房款等相关数据到后勤网站公告栏处查看)。之后,持计财处开具的交款收据到房改办签定后续缴款协议书,并领取发放房屋钥匙证明。凭证明领取房屋钥匙
时间:7月15日上午9:00—11:30;
地点:后勤管理处会议室(崂山校区图书馆楼1004房间)
望各部门及时传达到相关人员。
房改办
200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