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购北九水路商品房职工:
根据购房职工的实际困难,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发放钥匙时,按原价购买的职工须支付50%的房款;按公开出售价购买的职工须支付90%的房款。相应的财务成本届时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核算。
现通知已选购北九水路商品房的职工,在 2008年7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10—4:20,按原价购买的职工在前期已交18万元房款的基础上,再补交房款至房款总额的50%;按公开价购买的职工在前期已交20万元房款的基础上,再补交房款至房款总额的90% (房款等相关数据到后勤网站公告栏处查看)。之后,持计财处开具的交款收据到房改办签定后续缴款协议书,并领取发放房屋钥匙证明。凭证明领取房屋钥匙
时间:7月15日上午9:00—11:30;
地点:后勤管理处会议室(崂山校区图书馆楼1004房间)
望各部门及时传达到相关人员。
房改办
2008年7月10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08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中层干部会的通知
【关闭】
崂山校区 - 山东省青岛市松岭路99号 四方校区 - 山东省青岛市郑州路53号 高密校区 - 山东省高密市杏坛西街1号
山东化工研究院 -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0号 中德工程学院 - 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小清河路6号 教科产融合学院 -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联通路(西段)5188号
©2015 青岛科技大学 管理员邮箱:master@qust.edu.cn
鲁ICP备05001948号-1 鲁公网安备 370212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