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校领导批准,弘毅楼A-201室于三月底由校办交付给政法学院,用作模拟法庭实验室。目前,由于东部校区尚在建设中,会议室场所有限,因此学校机关处室和各兄弟学院对A-201室的使用需求不断。在此过渡时期,在优先保障模拟法庭教学使用的前提下,尽量满足各方使用需求,以便最大限度的利用好会议室资源。
为加强使用管理,保障各项设备正常运行,政法学院制定了“青岛科技大学政法学院模拟法庭使用管理规定”及“模拟法庭实验室使用申请表(两联)”,请各使用单位在使用前1—2天内到政法学院“南区3号楼313室”柴老师处办理使用申请手续。
政法学院
2007-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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