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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法学第二学位招生简章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  终审: 点击:[] 日期:2007年03月05日

 

现代社会是一个经济社会,而经济的运行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因此既具有专业知识又通晓法律事务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将在市场经济竞争中占得先机。法学第二学历可以为你在核心专业之上插上一双法律的翅膀,使你遨游市场经济大潮,助你成为威严的法官、雄辩的律师或是商界精英。梦想就在前方,法学第二学历为你启航。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审判机关、行政机关、立法机关等法律服务机构及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专业法律人才(法官、检察官、律师、公务员、企业法律顾问等)及复合型人才。本专业以合同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为重点,在全面系统教授法学基础知识和理论的基础上,对学生进行法学实践的基本训练,使学生具备法律职业人员所特有的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执业能力。

二、课程设置

中国法制史、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刑法、国际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婚姻法、经济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等等。本专业课程涵盖了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和注册会计师考试中法律部分中的主要课程。

三、招生对象

我校2006级本科生。

四、入学考试科目

政治、民法、外语。(我院将在20074~9月组织三门课的考前辅导)

五、学习形式

业余学习(双休日及寒暑假),学制三年。报名学生必须参加200710月全国成人高考,经录取后取得我校成人教育学籍。20083月正式上课,2010年底毕业。

六、毕业证及学位

本课程性质为成人法学专升本,我校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相当于法学专科,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录取后取得我校成人教育学籍的学生,在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后,经考试合格且达到修业年限者,可获得由教育部统一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法学专业本科文凭,符合条件者可授予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法学学士学位。

七、教学资源

全部课程由青岛科技大学政法学院有多年教学经验的教授、副教授和讲师,及政法机关和律师事务所有多年工作实践经验的法官律师任教。

八、报名须知

集中报名时间:200735——2007318

报名费:50 /

学费:1400/

咨询电话:88959136(东部)84022885(四方)

联系人:李  博:13553061937

               刘永存:13698697269

                                         青岛科技大学政法学院

                        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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