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校直各单位:
学校自2015年开始,实行新的高校会计制度和运行新的高校财务管理系统,财务处根据有关规定,现对我校2014年度以前教职工借款予以清理。
清理范围为各单位、各科研项目所有教职工借款,请各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督促借款责任人尽快到财务处办理结算还款手续。
学校新的财务管理系统设置了所有项目只允许借款两次的限制,如不及时还款,将不能再行借款。财务处将执行我校关于教职工因公借款报销的规定,对未及时办理还款结算的,从其工资中扣回。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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