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
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是培养造就优秀中青年社科理论人才的战略性工程。为更好地发挥理论人才在推动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中的作用,省委宣传部决定继续实施理论人才“百人工程”,对工程入选人员进行调整补充。根据省委宣传部和省委高校工委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主要推荐从事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研究的科研人员,改革开放及现代化建设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的科研人员,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人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哲学社会科学宣传普及、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研究和管理人员等。
二、推荐标准
1、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自觉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
2、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三贴近”原则,积极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良好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4、具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勇于探索创新,科研成果突出,并具有进一步培养提高的潜能;
5、坚持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组织本领域和相关领域人员集体攻关;
6、身体健康,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即1970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三、推荐方式
请各单位在单位初评基础上组织拟推荐人选认真填写《山东省“百人工程”理论人才推荐表》(见附件),于4月20日前报党委宣传部,《推荐表》电子版发至邮箱:xcb@qust.edu.cn。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学校推荐人选。
联系人:马寒,联系电话:88956887。
附:山东省“百人工程”理论人才推荐表
党委宣传部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