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校直各单位,高密校区: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出台文件,对2014年前三季度省级公务卡制度实施的总体情况、存在问题、有关要求进行了通报,根据省财政厅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财务处将在全校范围内全面推进公务卡改革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自2015年1月1日起,凡是纳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之内的公务消费,根据上级要求和《青岛科技大学公务卡结算财务管理暂行办法》(青科大字【2013】70号)文件精神,财务处不再报销现金。
因银行制卡、寄卡时间较长,目前尚未办卡的教职工请及时到财务处填表办卡,已经收到公务卡的请及时开卡,以免影响公务支出报销业务。
2.公务卡消费结算程序

3.对于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之外的其他公务支出项目,原则上也应使用公务卡消费和结算。
4.公务卡公务消费部分,财务处视报销的资金来源,通过签发支付指令或者由持卡人通过安装在财务处的中国银行POS机上刷卡两种方式,将报销款项划入公务卡账户。
5.单笔消费在1000元以上的公务支出,未能通过公务卡消费结算的,仍然使用转账支票或汇款对公结算的方式。
财务处
2014年11月13日
附件:山东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