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校直各单位、高密校区: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编制2015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鲁财预[2014]21号)及《青岛科技大学预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2015年学校预算编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学校工作的总体要求,充分体现学校的发展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工作职责,按照全面预算的原则,全面完整地测算各项收支,力求预算的真实、完整,优化资金结构,合理调度资金,保障学校工作任务的完成和各项事业的有序发展,实现“保工资、保运转、促发展”的目标。
二、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学校预算管理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责权结合、收支平衡”的原则。
三、预算编报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努力做好预算编制工作
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做好预算编制工作。一是各单位(部门)要根据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对2015年工作进行规划,作出合理预测。二是各单位在编制项目预算时,要做好项目预算的论证工作。三是学校相关单位按要求提供2015年预算计划:
1.人员经费(含派遣制人员经费、校内任务津贴、社会保障费、基础性绩效、离退休经费、泰山学者、院士经费等工资性质支出)及进人计划,由人事处编制;
2.辅导员津贴、班主任津贴由学生处编制;
3.学位论文奖励费由研究生处编制;
4.零星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单项工程、绿化卫生费等后勤运行经费由后勤处编制,后勤维修单项工程要经过充分的论证,并根据轻、重、缓、急编制实施方案报财务处备案;
5.教学设备购置及维修费、教学实验费、政府采购计划由设备处编制。
6.教务处报送各学院在校生、毕业生人数,预测2014年招生计划,并负责计算毕业设计费、学生实习费;
7.校办报送公务经费开支计划;
8.高密校区经费实行条、块结合的拨款模式,高密校区自行编制相应的支出计划。
(二)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优化结构,促进增收节支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审计厅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鲁财监[2014]13号)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长效机制。严格控制公用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办公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业务招待费等支出,大力压缩会议、文件、通信等一般性支出,切实控制和降低运行成本。2015年公用经费的编制继续实行 “定额+专项、结余留用、超支不补” 为主要内容的部门预算定额管理办法,定额公用经费主要由财务处依据定额标准编制。
(三)严肃财经纪律,严禁私设“小金库”
各单位不得私自收费,所有项目收费(包括:各类创收、租金、管理费、服务费、折扣、折让、手续费、测试费、房屋租赁费及学院部门管辖的闲置房屋出租、培训费、会议费、查新、检索等收入)均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收取,严禁私设“小金库”;对计划外教学、实验任务及校办产业、中韩后勤、后勤服务、经营单位等,实行“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相关费用(包括水、电、暖及通讯费)由后勤处负责回收;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学费的收缴力度,提高学费收缴率;各单位对收支项目要科学合理测算,力求各项收支数据真实准确。
(四)强化落实,讲究绩效
努力提高年初预算的准确性,严格控制执行中的追加支出等调整事项。实行专项经费预算绩效管理,健全绩效评估机制,完善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制度,推动“投入型”预算向“绩效型”预算转变,不断提高预算管理绩效。
(五)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确需申报校设专项预算的单位,要做好项目预算的论证工作,项目论证书需包含项目名称、主要内容、支出金额、申报原因等,专项预算要按支出明细编制,将项目支出具体分解到办公、材料、安装调试、设备购置、维修、差旅等费用明细,根据有关规定,学校临时专项不得编制人员及招待费支出,专项经费按批复的明细预算执行。
(六)按时编制单位预算,确保预算编制工作按期完成
各单位要按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准确、及时编制本单位预算,职工人数、学生人数、毕业生人数要与相关业务单位提供的数据核对后据实填报。
四、预算编制的程序
2015年度预算编制继续实行“两上、两下”的工作程序。具体编制程序如下:
1、(一上)基础数据和校设专项经费的填列。①基础数据。各单位根据校财务处下发的“部门服务收支预算编制工作表”填列相关数据,其中:各单位学生人数以教务处提供的人数为准,教职工人数(含派遣制)以2014年10月30日在岗人数为准,预测本单位组织的年度收入及各项支出。②校设专项。根据下发的“校设专项申报书”填列。
2、(一下)财务处审核相关数据。财务处审核各单位自行组织收入及支出的合理性,并将基础信息等下发各单位核对;
3、(二上)各单位根据财务处反馈的情况,调整实际指标金额,将修订后的本单位收入、支出预算报送校财务处;
4、(二下)校财务处汇总各单位报送的收入支出预算及学校专项支出,经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校党委常委会审核通过后,印发正式文件发放各单位。
五、预算编制的时间安排
1、各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部门服务收支预算编制工作表”和“校设专项申报书”报送校财务处;人事、教务、后勤等单位按第三条第一款的要求报送;
2、校财务处根据各单位的编报情况,将基础信息等下发各单位核对;
3、各单位接到下发指标后在1周内确认收支情况并报送校财务处;
4、校财务处汇总后,报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校党委常委会审批,印发正式文件发放各单位。
5、各单位上报纸制表格的同时,上报电子数据。计划科邮箱:jhglk003@163.com
财务处
2014-10-17
附件:单位预算编制工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