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时需提供《婚育证明》的情况,为更好地做好我校学生就业婚育证明的办理和统筹安排工作,请各学院统一集中到计生办办理2014年应届毕业生婚育证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程序
(一)各学院请在计生办主页(http://jshb.qust.edu.cn/→点击→下载专区栏)下载在校学生婚育证明表、在校学生婚育证明汇总表。
(二)由学生本人填写婚育证明表,并在声明栏里签名,所在学院审核学生的婚育情况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注:尤其要对已婚和生育的学生做好审核工作)。同时,根据学生婚育情况,学院填写在校学生婚育证明登记汇总表,并加盖公章。
(三)各学院将审核好的应届毕业生婚育证明表和汇总表,统一交到计生办办理。
二、注意事项
(一)计生办原则上不对应届毕业生个人办理婚育证明,每年均由各学院负责毕业生工作的老师统一办理婚育证明。
(二)请提醒学生妥善保管好证明,计生办一般不再重复办理。
(三)计生办集中办理毕业生婚育证明时间地点:
崂山校区周一至周五图书馆楼B区5036房间(电话:88957896)
四方校区6月18日教职工活动中心办公室(电话:84022862)
计生办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