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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全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通知
作者:宣传部  来源:马寒  责任编辑:马寒  终审: 点击:[] 日期:2014年06月19日

各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省委高校工委决定组织评选全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参评成果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遵循大学文化建设规律,以实施科学文化素质教育为基础,以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为核心,以优化校园文化环境为重点,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注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结合,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

二、时间及内容要求

各总支申报成果可为多年来持续开展且2014年仍在继续开展的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也可为2013年以来开展的富有成效的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具体内容可参考以下范围:

1.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富有特色的主题教育活动。

2. 突显时代特征、突出学校特色,加强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的举措与实践。

3. 陶冶大学生道德情操、丰富大学生文化生活,具有品牌影响力、深受学生喜爱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

4. 推动高校进一步发挥文化传承与创新功能,促进高校校园文化繁荣的校园文化建设新载体。

5. 促进广大学生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营造校园实践育人文化氛围的方法和经验。

6. 其他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贴近实际、行之有效、感染力强的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

三、成果形式及奖项

1、理论与学术类

经新闻机构批准的公开或内部报刊发表或出版社出版的论文、论著;虽未公开发表,但却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对实际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的调查报告、方案、经验总结、建议等。

2、声像类

出版或制作的反映校园文化建设内容的资料片、宣传片、教育片、宣传画、画报等。

3、活动类

各总支开展的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思想政治教育、学术科技、文娱体育等校园文化活动,包括各类主题教育活动、节庆活动、社团活动、网络文化活动等。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每类成果各党总支限报2项,请将参评成果及申报表各一式3份(其中,理论与学术类、声像类成果需提供原件一份)于6月25日前送至党委宣传部(图书馆楼5015),同时发电子版至邮箱xcb@qust.edu.cn。联系人:马寒,电话:88956887。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各总支申报的各类成果进行校内评比并给予表彰,择优统一报送省委高校工委。成果一经申报,概不退还。

附:成果申报表

党委宣传部

201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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