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高密校区,校直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鲁教办字[2013]14号)工作部署,按照山东省教育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任务要求,学校出台了《关于开展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青科大党字[2014]20号),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关于开展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青科大党字[2014]20号)
2014年3月18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4年度课程优秀评估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5届毕业生普通话培训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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