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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陈超  来源:马寒  责任编辑:人事处  终审: 点击:[] 日期:2014年02月27日

各相关单位:

为实施好“山东省高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现就2014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选派条件仍按《关于实施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的通知》(鲁教人函(2007)11号)、《关于实施高等学校优秀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鲁教人函(2007)12)号规定执行。项目选派对象必须是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具体条件如下:

(一)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国内访学学者

1.在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3年(含3年)以上,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较高的科研水平,被确定为学校的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或青年骨干教师。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二)优秀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山东高等教育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在教学科研岗位工作满5年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满3年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专业理论扎实,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大的发展潜力。

3.能够比较熟练地运用外语进行交流与合作研究,通过PETS—5或BFT高级考试。

4.身心健康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对符合以上条件的省重点学科、省重点实验室或省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的学科(学术)负责人等,可优先考虑。

二、资助名额和经费

(一)“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

全省资助人员400名左右,访学时间为一年,每人资助1.5万元。

(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计划”

全省资助人员150名左右,访学时间为半年,每人资助5万元。根据计划我校重点推荐该项目人选。

三、支持高校“泰山学者”接收优秀青年教师进行访学研修

从“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计划”中单列部分计划,优先支持我省高校“泰山学者”接收访问学者到“泰山学者工作室”进行研修。选派人员的访学研修以协助“泰山学者”开展科研工作为主。

(一)受聘我省高校全职工作的“泰山学者”在聘期内每人每年可以接收1至2名访问学者。省内高校同专业领域的青年教师均可申报。访学期限和经费资助按照国内访学规定执行。

(二)受聘我省高校兼职工作的“泰山学者”在聘期内每人每年可以接收1至2名访问学者到其全职工作的海外高校或国内高校和科研院所进行研修。申报人选为该“泰山学者”兼职工作高校的青年教师,不接受其他高校教师申报。访学期限和经费资助分别按照国际访学或国内访学规定执行。

(三)“泰山学者”接收访问学者的遴选程序是:申报人员须先填写相应申请表和《泰山学者接收访问学者征询意见表》,征询“泰山学者”本人意见;由“泰山学者”综合所有申报人员情况,确定不超过2名拟接收人选,并在《泰山学者接收访问学者征询意见表》中填写拟同意接收意见;省教育厅在组织专家评审时将根据每位“泰山学者”的意见,结合学校、学科布局等因素,从“泰山学者”拟同意接收的人选中最终确定1至2人。

四、具体要求

1. 工作不满3年及工作已满3年但近3年内已获得或接受过学校培养培训人员(含在职攻读学位、进修、访学等),不在本项目资助范围内。

2. 已接受过“山东省高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资助的教师不得重复申请本项目。5年内获得过国家或山东省公派出国留学经费资助人员及正在国外学习人员,不得申请“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计划”。

3. 聘期内科研业绩考核优秀者优先考虑。

4. “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计划”选派人员必须通过PETS-5或BFT高级等考试。选派人员应按规定期限完成研修任务,期满后按时回校工作,并向学校提交有关研修成绩证明、进修成果等,介绍有关本专业的最新研究动态。选派人员公开发表与本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等,应注明或说明“本研究成果(或论文、论著等)得到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或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经费资助”字样。

5. 学校支持“泰山学者工作室”建设,积极协助“泰山学者”接收优秀青年教师访学,鼓励我校教师积极申报“泰山学者”接收访学项目。

6. 此项目纳入2014年度师资培养计划,申报者需先向学院申报师资培养计划。

7. 各学院要对“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计划”实施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学院提交2014年推荐人选材料时,须同时上报《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访问学者项目实施情况绩效表》(附件6)。请于2014年3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与电子版报送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人:陈超、秦端振

联系电话:0532-88956896

电子邮箱:zyjs4023@126.com

报送地址:崂山校区图书馆楼4023房间

附件:

1-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申请表

2-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申请表

3-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访问学者项目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4-泰山学者接收访问学者征询意见表

5-高校泰山学者情况表

6-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访问学者项目实施情况绩效表

201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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