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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财处关于全面推行公务卡改革制度的通知
作者:计财处  来源:马寒  责任编辑:计财处  终审: 点击:[] 日期:2013年09月04日

各学院(部)、处,高密校区,校直各单位:

根据上级的要求,学校出台了《青岛科技大学公务卡结算财务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前一段时间的运行情况看,公务卡改革制度得到了持卡教职工的肯定,在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方便教职工公务消费和报销、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日前,山东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出台了《山东省省级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制度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公务卡制度的执行作出了奖罚与通报的规定。根据学校安排,计财处将在全校范围内全面推行公务卡改革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日常涉及公务支出报销的在职教职工每人应申领一张公务卡,请各部门、各单位于9月15日之前,到崂山校区资金科、四方校区财务管理科、高密校区财务管理科领取公务卡申请表和信用卡申请人声明书,填好后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一并集中交各校区计财处的科室。

申请人在填表时,内容要填写齐全。“单位地址”栏务必注明本人所在单位具体名称,以便银行邮寄卡片和对账单。

二、公务卡为信用卡,透支额度为3万元。目前部分老师反映,因公务支出频繁,3万元的透支额度不能满足需求。需调增信用额度的,持卡人可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单位负责人同意审批,交计财处审核后,由发卡行给予调增。

三、公务卡的使用范围(详见《青岛科技大学公务卡结算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不分经费来源,凡在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进行公务消费均应通过公务卡消费和结算。

四、收到公务卡的教职工应及时开卡,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和报销。自收卡之日起,凡是能通过公务卡结算的各类公务支出,持卡人须通过公务卡进行对外结算后,持刷卡小票到计财处办理报销结算,计划财务处视报销的经费来源,通过签发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支付令或者通过POS机刷卡转账两种方式,将报销款项转入持卡人公务卡账户中,计划财务处针对教职工个人将不再支付现金。

五、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青岛科技大学公务卡结算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好公务卡改革制度。

计划财务处

201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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