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和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精神,按照省委要求严格执纪监督、纠正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不正之风,中共山东省纪委办公厅印发了通知,《关于严格执纪监督纠正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不正之风的通知》(鲁纪办发电[2013]20号)。《通知》要求要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常委会议部署,进一步增强严格执纪监督、纠正“四风”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通知》强调,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严禁任何部门、单位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土特产品或有价证券;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互相宴请、挥霍浪费;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纪念品等;严格执行公车使用有关规定,严禁公车私用、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现将此《通知》予以转发,希望各党总支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附:《中共山东省纪委办公厅关于严格执纪监督纠正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不正之风的通知》
青岛科技大学纪委
201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