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勤工助学用工单位、分团委:
为进一步发挥勤工助学帮困助困、服务育人的功能,更切实的发挥先进学生榜样作用,引导广大经济困难的学生乃至全校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自立自强的思想意识,学校决定开展第九届“自立自强”助学金(即十大“自立自强标兵”)的评选。
为做好此次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1、认真阅读《青岛科技大学十大“自立自强”标兵评选办法(试行)》(见附件一),并严格遵照执行。
2、本次评选参评学生主要由用工单位提名推荐,被推荐学生需认真书写自荐材料,在《青岛科技大学2012年度十大自立自强标兵推荐评审表》(见附件二)上签字,用工单位要在《评审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
3、学院也可作为推荐方对本院学生做出推荐,要求:所推荐学生符合自立自强标兵评选要求,但无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4、本次评选初选时间为2013年4月1日至9日,务必于9日下午5:00点之前将推荐表(附自荐材料)交至勤工助学办公室(崂山校区图书馆2010室团委办公室,电话:88957767),以备二次评审。
5、请各位被推荐学生高度重视自荐材料,认真书写,力求在材料中充分展示自己。
请各部门积极配合,行动起来,认真做好候选人的推荐上报,把此次“青岛科技大学十大自立自强标兵”评选活动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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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
勤工助学办公室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