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时间和地点:5月11日(星期六)崂山校区田径场(遇风雨天顺延)
二、主办单位:青岛科技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承办单位:体育教学部
协办单位:校办 校团委 学生处 宣传部 后勤处 公安处 教务处
三、参加单位:学生以各学院、高密校区为单位分别组成代表队。
四、项目及分组:
1、男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2、女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五、报名日期:
自发布规程之日起,请各单位到体教部网站“下载专区”自行下载本学院的报名盘,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后组织填报,于4月19日前将报名盘发送至体育教学部邮箱(kdtjb@qust.edu.cn),过期不予编排。报名盘提交后,不予更改。
如有问题,请致电匡建欣老师进行咨询。联系电话:13361266583
六、报名办法:
1、各队每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2项(接力除外)。接力每单位限报1队。
2、每个单位报领队1名(院领导)、教练1名。
3、凡我校的学生,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
4、各单位要严格按规定报名参加,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七、录取及计分办法:
1、团体名次:按每单位男、女各组的单项比赛中的得分总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得分相等,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2、个人名次:每项各取前8名,并按9、7、6、5、4、3、2、1记分。
3、破校记录者加9分,破市高校记录者加18分。
八、奖励办法:
1、团体:男子组、女子组分别计算团体总分。各取前8名给予奖励。
2、单项:按录取及计分办法取得名次者,给予奖励。
3、破校以上记录者,给予破纪录奖。
九、竞赛规则与方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比赛时必须配带号码布,提前20分钟到检录处检录。
3、接力比赛要求服装统一。
4、比赛时,凡不按规定要求佩戴号码者,不准参加比赛。
5、凡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取消评比“精神文明先进单位”资格。
6、不参加检录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7、各单位自备号码布、引导牌、院旗。
各学院号码区间如下:
单位名称
| 号 码
| 单位名称
| 号 码
| 单位名称
| 号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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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
| 0101—0170
| 化 学 院
| 0201—0270
| 高分子学院
| 0301—0370
|
材料学院
| 0401—0470
| 机电学院
| 0501—0570
| 数理学院
| 0601—0670
|
信息学院
| 0701—0770
| 自动化学院
| 0801—0870
| 中德学院
| 0901—0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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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
| 1001—1070
| 经管学院
| 1101—1170
| 艺术学院
| 1201—1270
|
法学院
| 1301—1370
| 体育教学部
| 1401—1470
| 环境学院
| 1501—1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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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学院
| 1601—167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701—1770
| 成教(高职)学院
| 1801—1870
|
高密校区
| 1901—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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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开展“精神文明先进集体”和“优秀活动组织单位”活动,对获选的单位给予表扬奖励。
十一、裁判员:
体育教学部全体教师,部分体育骨干学生。
十二、其它:
1、4月16日(周二)下午14:00,在四方校区体育教学部会议室召开报名盘使用说明会,请各学院派人参加。
2、4月23日(周二)体育教学部编排秩序册,由训练竞赛教研室抽调人员参加。
3、5月7日下午14:00(周二),在体育教学部崂山校区会议室召开裁判长、领队联席会议,请各单位派老师参加。
4、入场式彩排时间定于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30,地点在崂山校区田径场(国旗—校旗—校训牌---彩旗队—花束队—各代表队引导牌参加彩排)。
比赛日期变动及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青岛科技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