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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二次答辩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来源:李鲲鹏  责任编辑:教务处  终审: 点击:[] 日期:2012年05月10日

各学院(部):

为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过程管理,学校于5月7-8日开展了2012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各学院(部)对本次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非常重视,自查严格,组织到位,保障了中期检查的效果。针对中期检查有个别学生请假或进展不合格,学校要求各学院(部)针对这部分学生认真组织好二次答辩工作,确保这部分同学的毕业设计(论文)如期完成。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所有中期检查请假或进展不合格的学生,均需参加二次答辩;

2.原则上二次答辩不允许学生请假;

3.二次答辩由各学院(部)自行组织,要求在5月22日前完成。各学院(部)需将二次答辩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填报在《2012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二次答辩安排表》(见表1)中,至少于答辩前三天报送教务处评建办,以便于安排巡视。

4.二次答辩专家组由学科教学督导组成员和参加二次答辩的学生所在专业教师组成(原则上一个专业安排2名副教授以上教师),各学院(部)指派教学督导员担任检查组组长,检查组需填报好检查情况表(见表2,要求检查组所有成员签字),在检查结束后2天内由学院盖章后报教务处评建办。

5.对于经两次检查均不合格的学生,指导教师务须对其加强指导,学院(部)要对其加以警告和监督,督促学生投入更多精力,加快进度,按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表1:

2012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二次答辩安排表

学院名称(盖章):

序号

学生姓名

专业班级

检查组成员

检查时间

检查地点

初查不合格/请假

表2:

2012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二次答辩情况表

学院名称(盖章):

序号

学生姓名

专业班级

题目

指导教师

进展情况

(合格请划√)

联系人:王莉莉 电话:88956977

邮箱:pjb@qust.edu.cn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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