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等学校本专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12〕1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2年度专业设置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学校学科专业结构,使人才培养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现将专业设置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2年度专业设置工作要积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精神,面向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积极调整专业和服务面向,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加强优势专业、特色专业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
二、申报条件
学校要求申报学院必须高起点、高水平开办新专业,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有相应的学科作为依托;
2. 优势明显,特色鲜明,与学校或学院的办学特色相适应;
3.具有设置本专业科学充分的人才需求调研材料及就业状况材料,并形成严格的论证报告;
4.具有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5.具有相应的教师队伍,各门专业基础课和主干专业课应由具有讲师以上职务的教师主讲;
6.具有该专业必备的与招生规模相适应的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教材、图书资料、实习场所,以及其它教学设施基本条件。
三、申报数量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等学校本专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2012年度增设专业数为3个。
四、申报要求
根据教育厅通知要求,因教育部新版本科专业目录及新专业申报办法尚未确定,待新专业目录和专业设置规定颁布之后,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做好专业申报工作。
拟申报增设新专业的学院可参照《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见附件1),在做好需求调研、规划论证的基础上,积极准备申请材料电子版。本科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可以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二稿)》(附件2)。
联系人:付鹏程 联系电话:88959197
E-mail: fpc@qust.edu.cn
附件1:《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
http://www.qust.edu.cn/images/files/20120529091807849.doc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二稿)》
http://www.qust.edu.cn/images/files/20120529091824802.doc
教 务 处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