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2009年3月学校聘任的兼职监察员任期已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行政监察工作,充分发挥兼职监察员的作用,依法对学校各单位(部门)和学校聘任的行政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教师队伍变化情况,需对我校兼职监察员队伍进行重新调整。请各党总支推荐1名同志为学校兼职监察员,校党委统战部推荐5名同志为学校兼职监察员。
兼职监察员的基本条件是:
1. 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质;
2. 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 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
4. 热心行政监察工作,能够认真履行兼职监察员岗位职责;
5. 年龄不超过57周岁;
6. 优先从历届兼职监察员中聘任。
请各党总支将推荐名单及《学校兼职监察员推荐表》于5月18日前报监察室。
监察室
201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