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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第一批“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来源:李鲲鹏  责任编辑:教务处  终审: 点击:[] 日期:2012年03月05日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226号,以下简称《通知》)以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第一批“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12)2号),要求,现将我校组织开展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第一批“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部)要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充分认识“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在优化结构布局、改革培养模式、创新体制机制、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的重要意义,以及对本校其他专业或同类型高校相关专业的引导、示范、激励和辐射作用,积极做好“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我校已有的国家级特色专业且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方可申报。

(二)申报专业须满足“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建设内容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已纳入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并进行重点建设,效果良好。

(三)具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力量、较为完备的教学条件,在同类专业领域中优势突出、特色鲜明,毕业生社会声誉好。

(四)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管理有保障,成效可测量,方案科学可行,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五)专业建设能密切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在与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合作育人方面体制机制健全。

三、申报程序

(一)各学院(部)可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校的专业建设规划、办学优势和特色,择优申报。

(二)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择优向教育厅推荐“本科教学工程”第一批“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四、申报材料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推荐表》(见附件2)、《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见附件3)电子稿一式一份。

五、报送时间

2012年3月13日前报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联系人:付鹏程。E-mail:fpc@qust.edu.cn 电话:88959197

附件:

1.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

2.“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推荐表

3. 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

http://www.qust.edu.cn/images/files/2012030510125842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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