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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以青春的名义”青岛科技大学庆祝建团90周年合唱比赛的通知
作者:团委  来源:李鲲鹏  责任编辑:团委  终审: 点击:[] 日期:2012年03月14日

各分团委: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学校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推动学习雷锋精神常态化,庆祝中国共青团建团90周年,进一步增强我校广大团员青年的凝聚力,特举办“以青春的名义”青岛科技大学庆祝建团90周年合唱比赛,通知如下:

1、活动主题:以青春的名义

2、时间:四月下旬或五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参加范围:以院部为单位组成合唱团,年级构成和性别比例不限;因本次比赛设最佳指挥奖,故参加比赛的指挥者必须是本院部学生

4、比赛规则:每支合唱团确定一位领队(领队要求在校内或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力,校内外人士不限),在领队的带领下在校内外寻找一个能体现当代雷锋精神的公益实践项目,通过合唱训练和实践项目的完成,用歌声和情感故事打动评委及现场观众。如实践项目有受益人可邀请来到比赛现场或参与演出

5、公益项目:只要能体现当代雷锋精神的实践项目即可,请各学院开拓思路,广义理解,及早确定项目。为保证实践项目的质量及演出现场的整体水平,请各学院于3月16日(本周五)前上交1-2个项目,联系人韩露,电话88957767

6、人数:可排列各种队形以增加舞台效果(合唱台为四层结构,一般情况下,能容纳70名队员)

7、曲目:自选曲目一首。此首参赛曲目内容必须符合本次比赛主题,积极向上。伴奏自备,必须是wav格式。伴奏需在4月19日下午交至校团委

8、彩排:另行通知

9、服装:要求比赛时统一服装

10、化妆:由各院部自行解决

11、座位划分及观众人数另行通知

12、奖项设立:本次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最佳公益项目2项,最佳指挥2名

13、备注:

(1)各合唱团请派一名代表于4月17日(周二)下午3:00到团委办公室(崂山校区图书馆2010)抽签决定比赛顺序;

(2)在合唱排练及公益项目的完成过程中请保留好充足的影像影音资料,以备制作演出现场的VCR,4月17日抽签时上交,另需同时上交一份介绍公益项目的文字材料,要求文字材料与影像影音资料能一一对应。

(3)本次合唱比赛以“以青春的名义”为主题,相对专业水准的唱功而言,更看重在展示的过程中,用歌声和实践项目打动评委和现场观众,是实现梦想的自我挑战。

希望各院部大力宣传,做好学生排练、参赛等工作,如在筹备比赛过程中有问题请及时沟通,联系人韩露,电话88957767

校团委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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