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2011年,全校教职员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学校的工作要求,在教学、科研、管理和生产服务等岗位上努力工作,开拓创新,无私奉献,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更好地发扬成绩,使我校各项工作在2012年乘势而上,进一步推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请各单位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评选出本年度青岛科技大学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第三届“十佳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第六届“十佳育人标兵”。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安排如下:
一、2011年度先进集体
1.2011年度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推进学校建设,以主人翁姿态参与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2)领导班子廉洁勤政,作风民主,凝聚力强。教职员工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团结协作,能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完成学校下达的工作任务。
(3)积极开展以师德建设为核心,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为主要内容的“树、创、做”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对职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爱岗敬业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教育,效果明显。
(4)生产经营单位经济效益好,能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指标。
2.2011年度先进集体评选范围
全校教学院(部)的教研室、实验室、研究室、办公室、分团委,科研所,机关部门科室,以及后勤和企业的车间班组等,都可参加青岛科技大学先进集体评选。一般情况下,设科、室的机关部门原则上不作为先进集体参评单位。
二、2011年度先进工作者
1.2011年度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工作,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之间的关系。
(2)全面提高自身素质,爱岗敬业,尽职尽责,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敢于创新。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4)有奉献精神,讲社会公德。热爱集体,顾全大局,关心同志,团结协作。
2.2011年度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
全校在职在岗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教职工,均可参加本年度先进工作者的评选。
三、第三届“十佳师德建设先进集体”
1.第三届“十佳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为了进一步推动师德师风建设,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十佳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每两年评选一次。评选条件如下: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各项文明建设中取得突出成就。积极参与构建文明校园工作,“铸造诚信”活动卓有成效。
(2)重视职业道德建设,经常对职工进行职业理想、职业责任、职业技能、职业纪律教育,把职业道德建设摆到了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单位的重要内容,做到职业道德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引导教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教职工队伍素质较高,主要工作指标在同行业中达到领先水平。
(3)积极开展以师德建设为核心,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为主要内容的“树、创、做”活动。行风端正,自觉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文明从教、文明管理、文明生产,文明经营,为维护国家、学校整体利益、维护教职工合法权利、促进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
(4)领导骨干思想作风过硬、事业心强、工作勤奋、廉洁奉公、联系群众、办事民主、干群关系好,深受职工群众爱戴。
(5)工作成效高,服务态度好,对师生热情、公平、周到、负责,有良好的信誉,受到师生的高度赞扬。
2.第三届“十佳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范围
2010——2011年期间被评为青岛科技大学先进集体的单位,都可参评青岛科技大学第三届“十佳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各党总支可在近两年的青岛科技大学先进集体中优中选优,推出一个参评集体,同时将书面材料报校工会,由学校“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初评。
四、第六届“十佳育人标兵”评选范围及要求
1.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十佳育人标兵”每两年评选一次。各党总支可在近两年的校级“先进工作者”中优中选优,推出一名第六届“十佳育人标兵”参评人员,同时将书面材料报校工会,由校“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初评。
2.推选“十佳育人标兵”,要充分考虑其标兵的典型示范性和代表性,尤其在师德方面真正成为全校教职工的学习榜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五、2011年度各类先进评选名额及名额分配
2011年度青岛科技大学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额,以党总支为单位进行分配。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六、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1.各类先进评选工作由各党总支负责初评。2011年度各类先进评选以年度考核为基础,校先进工作者必须是当年考核优秀的人员(事业编以外人员被推评为学校一级的先进工作者的,所在党总支需要在上报名单的同时提交该同志当年在工作单位考核优秀的书面报告)。初评结果及相关评选材料于下学期开学两周内报校工会。
2.已获本年度全国先进集体者,不占用分配指标,作为当然的校先进集体。
3.经学校有关方面审核(评选)并经公示后当选的“十佳育人标兵”和校先进工作者,分别填青岛科技大学“十佳育人标兵”登记表和青岛科技大学先进工作者登记表。
七、关于院(部)处级先进工作者的评选
各党总支可参照校级先进的评选条件,按本通知核定指标组织评选院(部)处级先进工作者。评选结果由各党总支审定并在本总支范围内公示,并将当选人员名单备档保存。
八、关于各单项先进工作者的评选
学校各单项工作委员会,在组织实施相关工作中,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学校决定进行评选表彰。单项评选结果经公示报学校批准,当选人员分别填各类先进工作者表报归口职能部门存档。各单项先进工作者可同时参评校、院(部)处级先进工作者。
九、表彰奖励
1.对评出的“十佳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十佳育人标兵”、校级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由学校给予表彰奖励,宣传其先进事迹。院(部)处级先进工作者和各单项先进工作者,分别由各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予以表彰奖励。
2.“十佳育人标兵”、先进工作者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其中档案关系由学校管理的人员,将登记表交学校档案馆存入本人档案;企业编制档案关系由人事(劳务)代理公司管理的人员,将登记表交由档案管理机构存入本人档案;通过劳动派遣方式来学校工作的人员,将登记表交由劳务派遣机构存入本人档案。
十、评比要求
1.各单位要统筹安排总结评比工作,在认真进行年终总结的基础上,结合对各单位和教职工的年度考核结果,使评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既有先进性,又有代表性。
2.在2011年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定和发生各类事故的集体和个人,在先进评选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
3.为方便档案存档工作,各党总支在上报各类先进初选人员名单时,要分别注明不同人员身份;在汇总上交各类先进工作者登记表时,要同时审核登记表中有关“身份”一栏的填写是否准确。
附:
1.校级先进集体、校、院(部)处级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青岛科技大学“十佳育人标兵”表(可复印)
3.青岛科技大学先进工作者表(可复印)
中共青岛科技大学委员会
青岛科技大学
2011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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