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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研究生中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教育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李鲲鹏  责任编辑:  终审: 点击:[] 日期:2011年12月02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协、教育部《关于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1〕38号)和山东省科协、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在研究生中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的意见》(鲁科协发〔2011〕51号)精神,加强我校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严肃考风考纪,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活动意义

科学研究是追求真理、探索真理、揭示真理、捍卫真理的过程。求真务实、为真理献身的科学精神不仅是推动科学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源泉,也是引领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杆。研究生既是当前科学研究的生力军,也是科教事业发展的未来和希望。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在研究生中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有利于帮助研究生掌握科研工作的规范,确立严谨治学的品格,坚守学术诚信、完善学术人格、维护学术尊严,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有利于引导研究生传承老一辈专家学者的优良学风与品质,努力成为优良学术道德的践行者和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有利于在科研工作中弘扬求真务实、严谨自律的精神,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二、活动内容

通过在全校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引导研究生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完善学术人格、维护学术尊严,摈弃学术不端行为,努力成为优良学术道德的践行者和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引导研究生做到求真务实、实事求是,自觉抵制弄虚作假、浮躁浮夸、侵占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在期末考试即将来临之际,本次教育活动要结合考风考纪教育,严肃考风考纪,营造良好的诚信考试氛围,要将学校文件中有关学生考试作弊的认定与处理规定等作为重点宣传内容,使学生能知晓规定,自觉遵守规定,让学生了解考试作弊的严重危害,并能引以为戒。

根据文件要求自本年度开始,所有学院每年都要对新入学研究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覆盖我校所有研究生,并保证宣讲教育活动的定期开展、经常开展、有序开展。保证宣讲教育活动的质量,务求实效。

根据省科协和省教育厅的要求,我校遴选了12位导师作为我校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专家,由学院与联系专家协同做好本年度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活动。现将各位专家所联系的学院说明如下:

化工学院:刘福胜 叶庆国

高分子学院:吴其晔 张萍

机电学院:樊智敏 常德功

自动化学院:刘喜梅

化学院:匡少平

材料学院、环境学院:陈克正

经管学院:王志宪

外语学院、艺术学院、马克思学院:曹胜

信息学院、数理学院:胡乃平

请各学院和宣讲专家联系(多学院一名专家联系人的可以集中一起做)共同做好宣讲教育活动,要求在12月15日之前将各学院的宣讲教育活动总结发送至qustyanjiusheng@163.com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11-12-1

教育部宣传参考大纲-文前.doc

教育部宣传参考大纲-正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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