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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原攻关计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  终审: 点击:[] 日期:2010年11月15日

各有关单位:

2011年度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于近日启动,根据省科技厅、教育厅对于申报工作的部署,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1、请认真阅读《2011年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指南》(附件一),理解内涵。“十二五”期间,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的编制实施以“十二五”规划为指导,无特殊情况,山东省科技厅不再单独编制年度计划指南。

2、申报前不用再对项目进行查新,省科技厅受理项目后,将委托相关单位进行统一查新。

3、2011年度省科技发展计划采取限额、限时申报方式,本年度我校申报限额7项。

二、项目申报

1、申请人填写《山东省科技厅科技攻关项目初评申请书》(附件二),申报项目应符合指南要求,同时应具有完备的工作基础,与协作企业有实质性的技术合作。

2、各学院(研究所)对《攻关项目初评申请书》组织专家初审,经院(所)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攻关项目初评申请书》(一式两份)统一于2010年11月23日前报科技处(四方校区1号楼323室),逾期不予受理。

3、科技处对申报项目汇总后组织校内相关专家进行初评,初评通过的项目,组织网上申报,申报网站: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 网址:http://jihlx.sdstc.gov.cn/STDPMS/

三、申报条件

不受理以下人员或项目的申请:

1、已主持承担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并没有到期结束课题的研究人员;

2、承担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应验收而无正当理由未验收的课题组前三位研究人员;

3、已列入各类山东省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申报人一年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厅计划项目(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省基金、软科学计划等),不允许项目重复多头申报现象。科技厅对实行网上申报的各类计划项目实行二次自动查重。一次查重通过申报账号和密码,避免同一年度项目的重复多头申报,二次查重是系统自动对申报项目与往年立项项目进行查重(希望各位老师申报项目时不要出现以上情况,避免浪费申报名额)。

请各学院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各位老师精心准备。

联系人:周林 联系电话:84022625

附件一:《2011年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指南》

附件二:《山东省科技厅科技攻关项目初评申请书》

科技处

2010.11.15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http://www.qust.edu.cn/Upfiles/2010111523346.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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