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要求,自2004年1月1日,独生子女奖励费不再交至保险公司,改为按月发放在个人工资内。2003年12月31日前单位已缴纳的奖励费已由保险公司转回学校并发放给教职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目前仍有6位同志未领取,请以下6位同志速与计生办联系。
联系电话:0532-88957896
联系人:陈老师
名单如下:
荣凤光 李静 曲明浩 王建新 唐肖黎 白京华
计生办
201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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