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提升泰山学者建设工程的意见》(鲁办发〔2010〕4号)规定,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泰山学者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鲁组发[2010]58号)要求,现就做好2010年度泰山学者岗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泰山学者岗位设置
2010年,省委、省政府计划在全省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含中央驻鲁单位)设置40个左右泰山学者岗位。
凡符合《关于深化提升泰山学者建设工程的意见》规定条件的单位均可申请设置泰山学者岗位,全省每一行业、领域、学科原则上只设1个泰山学者岗位,同一单位申报岗位数额一般不超过2个。
二、岗位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学院要经过认真遴选和论证,填写《山东省泰山学者岗位申报表》,于8月20日前将申报表报学校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简单打印一式7份),待学校审核通过后再准备材料报省教育厅(一式二十份、A4纸双面打印,并附光盘)。
联系电话:0532—88956896 (雷剑)88956889(王德宝)
附:《山东省泰山学者岗位申报表》
《关于深化提升泰山学者建设工程的意见》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