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校直各单位:
凡持有青岛市财政局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教职工(2010年新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除外),请于6月18日之前将相关材料送交计财处计划管理科(崂山校区图书馆2016房间),统一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审验。
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每年不少于24学时)的持证教职工,请抓紧时间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参加培训,补足课时。
送交材料包括: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2、《青岛市2010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审验登记表》(附件1),一式二份。
3、持证人员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携带变更后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
1、本次会计证审验只针对青岛市财政局签发的会计证,持有其他区市财政局签发的会计证的老师,请先自行办理调转后于6月18日前上交审验材料。《调转申请表》见附件2。
2、参加学校2009年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老师,会计证未取回的,只上交审验登记表即可。
3、学校统一组织的2008年、2009年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年度
| 培训内容
| 学时
|
2008年
| 企业会计准则
| 24
|
2009年
|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 24
|
如有疑问,请致电88957668。
望各位教职工周知。
计划财务处
201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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