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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年鉴》材料的通知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  终审: 点击:[] 日期:2009年04月15日

各学院、部、处,校直各单位:

为全面记载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编辑工作的规范化,请各单位及时报送《年鉴》所需材料,并做如下基本要求:

一、年度总结

1、副处以上单位均需报送年度总结,篇幅控制在1500字左右;

2、所述内容以当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实际发生的情况为准(不包括将要发生和正在进行但尚无明确结果的);

3、教学院部内容包括:概述、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对外交流、党建、学生及其它等常规性工作。分述主题可自拟,根据年度工作情况可有所侧重,适当进行增删合并,重点突出,特色鲜明;

4、各部、处、室可根据工作职能分设主题,全面概述年度工作情况。

二、统计材料

1、《年鉴》中各类统计资料;

2、根据工作发展新产生的具有持续性和利用价值的综合统计资料。

三、大事记、人物

1、由单位主办且影响重大的事件的时间、地点、人物及主要内容;

2、新增省级以上专家(包括双聘、特聘)人物简介和照片;

3、市级以上优秀教师、劳动模范等先进事迹(500~800字左右)。

请各单位落实责任人,尽快与档案馆联系,联系电话58662,以便确定具体内容,并于4月底前将2008年上述材料发至qdlyh@qust.edu.cn邮箱。今后请各单位于每年3月10日前报送上年度相关材料。另,各单位书面详细总结、计划请分别打印、盖章后移交档案馆存档。

《年鉴》作为学校各项工作的重要参考工具,具有独特的查考、借鉴和凭证作用,是一项非常严谨、细致的工作。因此,各部门提供的总结、奖惩、数据必须做到:真实可靠、重点突出、数据精准、有据可查,部门领导要对总结内容全权负责。

《年鉴》编辑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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