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科技大学独生子女学费、托儿费报销规定》文件,本校教职工凡是需要报销以上两种费用的,请携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口本(如果一方为下岗失业人员,应持失业证)和我校幼儿园园长已确认报销金额的发票,到校计生办公室签字办卡后,到校计财处报销。
校计财处
校计生办
2009.3.10
上一条:关于调整兼职监察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推进“挑战杯”竞赛下一阶段工作的通知
【关闭】
崂山校区 - 山东省青岛市松岭路99号 四方校区 - 山东省青岛市郑州路53号 中德国际合作区(中德校区) - 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团结路3698号 高密校区 - 山东省高密市杏坛西街1号 济南校区 -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0号
©2015 青岛科技大学 管理员邮箱:master@qust.edu.cn
鲁ICP备05001948号-1 鲁公网安备 370212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