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____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通知(鲁教人处函(2009)3号)要求,2009年高等学校优秀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开始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____一、申报条件
____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山东高等教育发展服务的事业心 和责任感。
____2、在教学科研岗位工作满3年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专业理论扎实,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大的发展潜力,可申报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____3、申报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者须能够比较熟练地运用外语进行交流与合作研究,通过PETS—5或BFT高级考试。(PETS-5考试信息请点击<http://www.pets12345.com/> BFT考试信息请点击http://www.bft.cn/)
____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
____二、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出国研修期限为6个月。
____三、近3年内已获得或接受过学校培养培训人员(含在职攻读学位、进修、访学等),以及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不在本项目资助范围内。
____四、申报要求
____每个单位(总支)限报2人,请于3月9日下午17:00前将《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表》(纸版与电子版)报送人事处师资 科。
____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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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事 处 专 技 科
二○○九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