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两位教师已购买金湖路普通商品房,其原有住房(商邱路7号3单元603户、郑州路8号18号楼3单元601户)属90(含)平方米以上的住房,根据学校规定,将其原有住房作为商品房出售。但在2008年7月27日的房号选抓工作中没有售出。现根据个人要求,经领导同意,决定再进行出售工作。凡符合学校前期购买商品房和腾空房规定的职工,可以报名购买。报名时间在11月11——12日。报名后按规定排序购买。
望各部门及时传达给职工。
房改办
2008年11月6日
上一条:关于跨学科实验项目模块选修、校级精品实验项目申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对腾空房评估价进行公示的通知
【关闭】
崂山校区 - 山东省青岛市松岭路99号 四方校区 - 山东省青岛市郑州路53号 中德国际合作区(中德校区) - 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团结路3698号 高密校区 - 山东省高密市杏坛西街1号 济南校区 -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0号
©2015 青岛科技大学 管理员邮箱:master@qust.edu.cn
鲁ICP备05001948号-1 鲁公网安备 370212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