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
请各单位严格执行《青岛科技大学教职工考勤与请假暂行规定》要求,于11月5日前将2008年10月份考勤情况报送人事处劳资科(图书馆楼4022室),报送情况将于人事处网站公示。
几点注意事项如下:
1. 临时报到人员的出勤情况,请单独附表说明,并由考勤责任人签字;
2. 病假,事假,产假,出国等应在备注中注明开始时间;
3. 旷工应有学院单独书面说明,并由考勤责任人签字确认;
4. 连续请假应写明起止时间,包含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如有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劳资科:88956897。
人事处
2008-11-3
上一条:关于对学院(部)党建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领取2007年高级工等级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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