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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期间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  终审: 点击:[] 日期:2008年09月25日

各学院(部)、实验室、研究所(室):

2008年国庆节即将来临,根据上级及学校指示精神,各学院(部)、实验室要高度重视国庆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安定的节日。为此,现提出以下几条具体意见:

1.领导重视,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放假前,各学院(部)要组织开好安全工作会,教学、科研工作事关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和高度负责,加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2.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各学院(部)、实验室要组织好节日前的安全大检查,认真查处安全问题并及时排除隐患,特别是对重点部位的检查要彻底,检查防盗门、窗及报警装置是否能正常使用,不能有疏漏。

3.切实做好值班工作。认真安排好各部门的值班人员,要保证值班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时间到位,确保信息畅通。对假期中继续进行实验的实验室要提出安全要求,指导教师要事先向学生讲清事故预防和处置办法,做好安全防范,实验室工作人员和指导教师必须到位,不得擅自将实验室钥匙交给学生或非本室人员保管和使用。

4.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品的部门要严格落实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确保使用和存放安全。

5.假期里不使用的场所,放假前要认真做好各项检查,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水、电、气是否已切断和关闭。

6.坚持事故报告制度,一旦遇到险情,应立即报告,不得隐瞒,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处理。若安全工作不认真,工作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要严肃查处。

7.各学院将假期值班表和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需假期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名单于9月28前报公安(保卫)处和实验设备处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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