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
【有组织科研】体育学院与山东文旅青岛...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填报《实验安排表》和加强实验教学环节检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  终审: 点击:[] 日期:2008年09月04日

各学院及各实验室:

为加强实验教学过程的组织性,严密性,各单位对每学期开设的实验课,须在近日内将实验安排表(包括单独设课、单独考试、不单独设课、第二课堂实验等)报各学院,由主管实验教学的副院长签字后,由学院统一报实验室管理科备案。

此规定已形成制度化,希望各实验室认真执行,按时报送。学校将依据大纲要求和各单位上报的实验安排表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教学环节的检查,对于不报、误报、漏报、虚报的单位和不按规定时间和项目要求进行实验教学,并由此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按学校规定处理。

各实验室要加强对指导教师和学生的教育,提高教师和学生对实验教学的重视程度。对于初次参加实验指导的教师,要坚持进行预做实验、写出实验报告、试讲,经学院和实验室综合考核合格后方能指导学生实验,并将其报告存档备案。对新开实验项目、运用新仪器、新方法等新开设的实验,各实验室也应在充分预做实验,确定该实验项目的合理性、先进性等前提下,对参加指导实验的教师进行培训后,方能开设此类实验。实验结束后,指导教师按要求认真填写《实验教学日志》、批改实验报告,各实验室应将每学期的《实验教学日志》、实验报告、实验安排表作为重要资料妥善保管。

报表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实验设备处实验室管理科。截至时间为2008年9月19日。

《实验安排表》见设备处网站下载区。

上一条:关于对山东省“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评估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集中开展2005年度校级教学研究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关闭

0
新闻链接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科大要闻
综合新闻
焦点图志

友情链接

崂山校区 - 山东省青岛市松岭路99号   四方校区 - 山东省青岛市郑州路53号   中德国际合作区(中德校区) - 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团结路3698号 高密校区 - 山东省高密市杏坛西街1号   济南校区 -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0号

©2015 青岛科技大学    管理员邮箱:master@qust.edu.cn

鲁ICP备05001948号-1   鲁公网安备 370212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