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对“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中期评估的通知》(鲁教研字〔2008〕2号),省教育厅将于2008年9月19日上午对我校强化建设重点项目进行现场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组6-7人。
二、评估程序:逐项听取项目建设情况介绍;对照项目建设规划,审查《山东省“十一五”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中期评估表》、《山东省“十一五”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中期评估量化表》和背景材料;召开有关座谈会;现场查看实验室、图书(资料)室、工程中心等;专家讨论并形成评估意见;专家现场反馈评估意见。
三、请各强化建设重点项目准备建设情况介绍(15分钟PPT)及背景材料原件,并安排好参观路线,具体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四、联系人:宣宗伟:88958377
蔺新华:88959297
发展规划处
200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