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届研究生毕业离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部、处:
2008届研究生即将毕业,为使毕业生能安全、文明、有序地离校,现就2008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毕业教育、毕业典礼
1、各学院在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后,应加强对毕业研究生的教育,由专人负责研究生毕业教育和离校工作,并结合学院和专业特点,开展座谈、走访等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确保毕业研究生安全、稳定、有序离校。
2、学校定于6月27日上午举行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要求所有2008届毕业研究生(包括工程硕士等)按要求准时参加毕业典礼。
二、关于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
1、办理离校手续按照“校院结合、以院为主”的原则进行。
2、各学院按附件一、五所列事项及时向各部门收集毕业生离校材料,对毕业生是否符合离校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离校条件者发放研究生毕业离校手续通知单,并协助毕业研究生及时办理离校手续。
3、毕业研究生按附件二所列事项持离校手续通知单(附件四)于6月20日起按要求逐条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并于6月30日按时离校。
4、研究生工作部(处)按附件三所列事项做好毕业研究生的离校工作。
三、关于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
1、各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毕业研究生的档案整理工作,按附件五所列项目向各职能部门领取相关材料并整理后,及时归档并于7月1日前上交研究生工作部(处)。
2、研究生工作部(处)负责统一组织核对各学院毕业研究生档案。
四、关于毕业生材料邮寄工作
1、各学院在毕业研究生离校前应对其详细通讯地址及方式进行登记,便于今后联系及人有关材料的寄送。
2、毕业研究生的档案由研究生处于7月底统一寄发。
附:1、
学院需办理的事项
2、
学生需办理事项
3、
研究生工作部(处)需办理事项
4、
毕业离校手续通知单
5、
毕业研究生档案明细表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0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