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巩固评建成果,贯彻落实《青岛科技大学全日制本(专)科课程考试规范》文件精神,提高试卷归档工作质量,建立试卷检查工作的长效机制,现将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考试试卷归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 检查方式与步骤
此次检查采取学院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1. 3月3日—3月21日为学院自查阶段。
学院自查是由学院自行组织安排对全部试卷进行自查,应充分借鉴评建阶段工作经验,例如采用成立专项检查组或其它检查方式,保证试卷归档工作质量。检查结束后,对照评价标准确定学院自评成绩。
2. 3月24日—3月28日为学校抽查阶段。
学校抽查是在学院自查基础上,对自查工作质量以及学院试卷归档工作进行抽检。
二、 检查重点
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为试卷归档的规范性、试卷批改的规范性与准确性、试卷分析质量。
三、 检查要求
(一)学院自查阶段:
1. 试卷归档标准不变,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本科教学评建工作教师个人材料归档的通知》(青科大评字[2005]6)文件要求;试卷分析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青岛科技大学试卷分析报告撰写基本要求〉的通知》文件要求,其它则遵循学校相关文件通知要求。
2. 各学院(部)应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通过此次自查工作建立较为科学合理的自查自评监督机制与相应的管理制度。各学院(部)可根据学院(部)自身课程特点建立相应的检查标准与制度,作为学校管理制度的补充与完善。
3. 学院(部)要进行专门部署,制定学院(部)试卷自查工作方案、并保留相关自查过程原始材料。结束后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学院(部)试卷归档自查汇总表》(附件1)。
4. 自查工作于3月21日前结束,学院(部)应在3月21日上午10:00前向学校提交学院(部)试卷自查工作方案、《青岛科技大学学院(部)试卷归档自查汇总表》、《青岛科技大学学院(部)试卷归档自查自评表》(附件2)以及试卷抽查办公地点、专项工作负责人等信息。逾期未完成自查工作的单位,学校对其该专项检查成绩进行降档处理。
5. 自查评价应实事求是,对于自查中出现的问题不隐瞒、不偏袒,及时纠正并上报。
(二)学校抽查阶段:
1. 各学院(部)应按学校试卷抽查时间安排(附件5),做好相关准备,配合学校抽查工作。
2. 各学院(部)应提供《青岛科技大学学院(部)试卷归档自查汇总表》、学院(部)试卷原始自查记录、对抽调试卷以及其他需要的材料能够准确、快速提供。
3. 学校抽查结束后,现场不反馈抽查结果,专项检查整体结束后集中反馈。
四、 检查评价与总结
(一)评价方法
学校抽查阶段首先通过检查学院自查工作方案、《青岛科技大学学院(部)试卷归档自查汇总表》、学院(部)试卷自查记录等各类自查原始材料,考核评价学院自查工作质量。
其次,学校根据范围与比例要求有代表性地随机抽取部分试卷,核查自评结果是否准确。
如专家抽查结果与学院自评成绩相同,则以此确定学院成绩;如不同,则以抽查成绩为准,即普查结果服从抽查结果。但如抽查成绩低于学院自评成绩,且差距悬殊,则该专项成绩在抽查成绩基础上降档计算。
附《青岛科技大学试卷归档检查记录表》(专家用表)(附件3)、《青岛科技大学试卷归档检查评分表》(专家用表)(附件4)。
(二)总结
1. 专项检查结束后,学校将集中反馈检查结果,成绩记入学院(部)教学工作年度考核。
2. 学院(部)根据学校反馈意见进行整改,并写出此项工作的总结与整改报告报学校评建办。
五、 其他
对于专项检查中出现的各类疑问,请及时与本科教学评建办公室联系。各类上报材料提供电子版与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材料上交传真即可。
联系人: 任素贞 徐立勋
联系电话:88957775 88956977
传真: 88957775 88959282
E-Mail: rensuzhen@hotmail.com xulixun@qust.edu.cn
青岛科技大学本科教学评建办公室
2008-03-03
附件 :
1. 《青岛科技大学学院(部)试卷归档自查汇总表》
2. 《青岛科技大学学院(部)试卷归档自查自评表》
3. 《青岛科技大学试卷归档检查记录表》(专家用表)
4. 《青岛科技大学试卷归档检查评分表》(专家用表)
5. 《青岛科技大学试卷归档检查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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