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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  终审: 点击:[] 日期:2008年03月14日

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印发〈青岛科技大学实习教学基本规范〉的通知》(青科大字[2006]88号)文件精神,加强对实习工作的统一管理与协调,做好实习经费管理工作,现就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实习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实习工作安排

上学期经学校督导检查,相关各学院(部)能够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需要,认真落实完成实习教学的各个环节和各项工作。经过检查也发现存在实习效果不佳、个别单位实习安排工作量不饱满的现象,因此特安排本学期各项工作如下。

1、 组织安排。

各单位要根据教学计划安排,落实实习教学,认真组织制订本学期学生实习计划,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实习计划表》(附件1)。

根据每个学生班一般安排两名指导教师的原则,落实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提前联系实习单位,熟悉实习环境,根据各专业《实习教学实施计划》认真落实实习教学的各项工作。实习结束两周后,上报实习情况汇报,未上报实习工作总结,根据学校规定,不予处理实习各项经费。

2、 考勤与考核。

指导教师在学生实习期间应抓好学生的考勤与考核工作,有特殊情况的学生必须按照《青岛科技大学学籍管理办法》中考勤的有关规定执行。实习完成后,认真组织考核,成绩报教务处备案。

3、 经费预算

各单位在制定实习计划的同时,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实习经费预算表》(附件2)。

二、 实习计划上报

各单位根据教学计划,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实习计划表》与《青岛科技大学实习经费预算表》,报纸质稿(盖章)与电子稿各一份,纸质稿传真亦可。

1、 上报时间:3月21日前

2、 上报地点:崂山校区图书馆楼3016房间

3、 联系人: 徐立勋

联系电话:88956977 88959282(传真)

邮箱: xulixun@qust.edu.cn

三、 实习计划变更要求

各单位实习计划如有变更,需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实习计划变更申请表》(附件3),与实习计划一同上报。

四、 其他

教务处

2008-3-13

附件:1、青岛科技大学实习计划表

2、青岛科技大学实习经费预算表

3、青岛科技大学实习计划变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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