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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青岛科技大学2008年大学生科技创新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  终审: 点击:[] 日期:2007年11月12日

各院(部)分团委:

为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促进学校教学与科研良性互动,扎实推进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校团委将开展青岛科技大学2008年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实施意见》(青科大字[2006]76号)和《青岛科技大学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的实施意见》(青科大团字[2006]24号)的要求,在认真总结2007年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工作的基础上,切实做好2008年大学生创新立项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我校大学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培养大学生严谨务实、勇于开拓的学术精神,激发大学生勤奋学习、崇尚科学、追求真知的奋斗热情,浓厚校园的科技学术氛围,推动我校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实施步骤

1、学生申请阶段:2007年11月10—11月25日。学生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学生科技创新立项申请表》(见附件1),并上交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立项指导小组。

2、初评上报阶段:2007年11月26日—12月12日。各院(部)组织科技创新立项指导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并在初评的基础上择优上报校团委,各院(部)可推报4至8个项目。各院(部)需上报《2008年大学生科技创新立项项目统计表》(见附件2)和《青岛科技大学学生科技创新立项申报书》的文字稿和电子稿各一份(联系人:毛常明;邮箱:mcm@qust.edu.cn)。

3、答辩立项阶段:2007年12月13—12月20日。校团委成立项目立项答辩委员会,对各院(部)推报的项目进行公开答辩,确定全校2008年大学生科技创新立项项目。

4、项目实施阶段:2008年1月—2008年12月。各院(部)和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立项项目。

5、答辩结题阶段:2008年4月—2008年12月。校团委会同各院(部)和指导小组对立项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答辩,没有通过评审的项目学校将停止立项支持。

三、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大学生科技创新立项工作是共青团组织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巩固评建成果的重要措施。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重点向低年级学生倾斜,通过这项工作催生一批优秀的科技创新成果,为“挑战杯”系列竞赛等科技创新竞赛做好准备,进一步在全校营造浓郁的科技创新氛围。

2、争取支持,整合资源。大学生科技创新立项工作需要学校科研教学资源的大力支持。各院(部)要充分发挥团组织优势,广泛争取科研教学战线的支持,有效整合资源,多为青年学生提供立项项目,为这项工作夯实基础,推行学校教学科研良性互动。

3、严格程序,加强管理。学校高度重视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工作,并专门拿出经费支持这项工作。各院(部)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加强立项项目的经费管理监督和项目执行指导,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推进,凸现实效。

附件1:《青岛科技大学学生科技创新立项申请表》

附件2:《2008年大学生科技创新立项项目统计表》

共青团青岛科技大学委员会

二00七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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