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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山东省高等学校基础学科建设专项资助课程评选的通知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  终审: 点击:[] 日期:2007年01月11日

各学院、部:

为了提高我校基础学科建设水平,为应用学科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形成一批辐射面广、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基础学科课程,根据《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基础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教[2006]70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山东省高等学校基础学科建设专项资助课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 申报的课程必须是学校本科公共基础课或面向全校开设的辐射面广的专业基础课。

2. 申报课程须为学校已评选的优秀课程,能为学校课程体系提供有力支持。

3. 申报课程在学校连续开设5年以上。

4. 申报课程负责人具有教授职称,有结构合理、业务精良、团结协作的教学团队为支持。

5. 各学院(部)原则限报一门课程,面向全校开设公共课较多的单位最多申报两门课程。

二、 评选程序

1. 学院(部)申报

各学院(部)应依据申报条件严格把关,积极申报。上报材料为《高等学校基础学科建设专项资助课程申请表》(见附件)一份,同时须提供电子版申请表一份;申报截止时间为2007年1月18日。

联系人: 徐立勋

联系电话:84022817

E-Mail:xulixun@qust.edu.cn

2. 学校评选

学校组织专家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论证申报课程,根据各门课程申报材料评选出资助课程10门。

评选结果公示后上报省财政厅、教育厅备案。

三、 课程建设与管理

1. 获得项目资助的课程将资助建设经费5万元。

2. 资助课程经省财政厅、教育厅备案后,课程负责人全面负责课程建设和专项资金使用,并对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负责。

3. 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项目完成后,该课程的全程授课录像须上网实现资源共享。

4. 学校将对课程建设实施监督与管理,项目结束后组织专家验收。

青岛科技大学教务处

2007年1月10日

附:《高等学校基础学科建设专项资助课程申请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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