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转校外医院就医学生的医疗费签字报销事宜,经与相关部门协调确定:医疗费签字报销时间由原来规定的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三,改为:在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内随时办理。
特此通知。
校医院
2006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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