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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十一”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  终审: 点击:[] 日期:2006年09月27日

各学院、部、处,校直各单位:

“十一”假期即将开始,根据上级有关做好“十一”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指示精神,学校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假期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患于未然,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安定的假期。为此,现提出以下几条具体意见:

1.领导重视,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放假前,各学院、各单位要组织开好安全工作会,特别是对新生要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要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假期安全工作。要落实好假期师生外出安全措施,集体出游要按规定办理申批手续,发生安全问题要及时报告。

2.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各单位、各部门安全负责人要组织好假前的安全大检查,认真查处安全问题并及时排除隐患,特别是对重点部位的检查要彻底,检查防盗门、窗及报警装置是否能正常使用,不能有疏漏。

3.切实做好值班工作。认真安排好各部门的值班人员,要保证值班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时间到位,确保信息畅通。主管领导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责任,切实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对假期继续做实验的部位要提出安全要求,负责老师要事先向学生讲清事故预防和处置办法,做好安全防范,实验室工作人员和指导教师必须到位,不得擅自将实验室钥匙交给学生或非本室人员保管和使用。

4.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品的部门要严格落实化危险品管理规定,确保使用和存放安全。

5.假期不使用的场所,放假前要认真做好各项检查,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水、电、气是否已切断和关闭。

6.坚持事故报告制度,一旦遇到险情,应立即报告,不得隐瞒,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处理。若安全工作不认真,工作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要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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